唐胄與《諫討安南疏》
張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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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越南即安南王國,相當于今天越南橫山以北的地區(qū)。從秦朝時成為中國的領土并設置郡縣進行管理。宋開寶元年(968),安南成為一個獨立自治的封建國家,中國將其作為藩屬,納入到朝貢國行列。明嘉靖六年(1527),安南王國大臣莫登庸篡奪王位,改元“明德”,此事件嚴重沖擊了明朝與安南的關系,使宗主國明朝政府陷入邦交危機。嘉靖十五年(1536)世宗商議討伐安南,在對安南戰(zhàn)或不戰(zhàn)及具體戰(zhàn)略上,朝臣們的態(tài)度截然不同。對朝廷主議出兵安南之事,第一個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就是戶部侍郎唐胄。本文主要分析了唐胄在《諫討安南疏》中反對出兵安南的七條理由,力求展現(xiàn)一個敢諫直言、為國為民的唐胄。
一
“奇甸開風雅,最盛惟有明”。統(tǒng)治近300年的明王朝正是瓊州人文蔚起、賢才輩出的時代。據(jù)統(tǒng)計,明洪武二十四年至弘治十五年,正德三年至崇禎十六年,全島中進士者有62人,終明一代,全島中舉人者有594人,任京都朝廷大官而蜚聲海內外的大有人在,多有作為。這種盛況的出現(xiàn),是明代海南島文化教育事業(yè)蓬勃發(fā)展的結果。[1]其中,瓊山府城東廂攀丹村唐氏,賢人輩出,在明代出了6名進士,其中有兩對是父子進士,他們分別是唐舟和唐亮、唐胄和唐穆。他們當中以戶部侍郎唐胄的名氣最大。
唐胄,字平侯,號西洲,生于明朝憲宗成化七年(1471)農歷十月二十二日。自幼聰敏過人,博通經(jīng)史百家。明孝宗弘治十一年(1488)秋闈,唐胄領鄉(xiāng)薦第二名,時年27歲。弘治十五年(1502),唐胄登二甲進士第41名,授戶部山西司主事。不久,因父喪唐胄歸家守孝,至弘治十七年(1504)喪服期滿。時值宦官劉瑾擅權,唐胄便借口稱病謝絕返京任職,因而被罷免官職。武宗正德五年(1510),劉瑾因內部爭權被凌遲處死。這時朝廷復詔唐胄進京任職,唐胄素來孝順,以母親年老為由,離任守制,加上當時朝廷腐敗,唐胄更無意出去當官。[2]于是,唐胄便在家住了20年,致力于研究學問,并以其號建西洲書院作為讀書之所,教育后學,造福鄉(xiāng)里,為當?shù)嘏囵B(yǎng)人才。后參議張簡題額“養(yǎng)優(yōu)書院”。[3]此外,唐胄還積極搜集地方文史資料,撰銘作記,刊書輯志。正德十六年(1521),唐胄編纂《正德瓊臺志》20卷、《瓊州三祠錄》3卷。
嘉靖元年(1522),世宗登帝位,唐胄應詔赴京任戶部河南司主事,真正開始了他的宦海生涯。不久升任本司員外郎,歷任尋擢廣西提學僉事,又出任云南按察司副使,后改任廣西提學,再擢云南右參政、云南右布政使。旋擢廣西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任南贛汀漳,又遷任山東巡撫。13年中先后升任11次。他任職和巡撫各地時,極力革除弊政,克己奉公,政績卓著。唐胄巡撫山東時,正值黃河泛濫成災,他不辭艱險,千里跋涉,尋覓黃河故道,疏通三郡水,引灌全省荒田,治患為利。并且發(fā)給農民耕牛、種子,鼓勵墾荒,發(fā)展農桑,使民以聊生。嘉靖十四年(1535),治理黃河工程尚未完工,唐胄就擢任南京戶部右侍郎。次年春調任北京戶部右侍郎,當年秋轉為左侍郎。[4]
在封建專制的王朝,軍國大事的權力集于君主之手。臣僚的一切作為都不能逾越輔弼君主的限度,只能通過獻議獻策、規(guī)勸諍諫的方式。[5]唐胄任京官以來,盡職盡責,每逢重大國事,唐胄必上疏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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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明朝自宣德二年(1427)從安南撤軍后,與安南始終保持宗主國與藩屬國的關系,政治、經(jīng)濟互有交往。這種局面延續(xù)了一個世紀,成為安南自宋朝獨立以來最穩(wěn)定的時期。然而,自明正德年間起,安南國內政治日漸腐敗,派系斗爭,大臣專權,政局出現(xiàn)混亂,權臣莫登庸乘機于嘉靖六年(1527)篡奪黎氏王朝政權,自立為帝,改元“明德”,在清化以北地區(qū)建立起統(tǒng)治,形成越南歷史上的“北朝”。原黎朝統(tǒng)治者出奔清化,托避于安南另一實力派人物鄭綏。此時鄭綏在清化、義安、順化、廣南四道割據(jù)自雄,形成“南朝”。南北朝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內混戰(zhàn)不休,安南陷于分裂。安南的內亂易主,嚴重沖擊明朝與安南的關系。嘉靖十一年(1532)二月,黎寧派遣鄭惟僚等10人,搭乘商船到北京,向明朝政府控告莫登庸篡國弒君的罪狀,請求明朝以宗主國的身份出面干預。
歷史上,中國歷代封建王朝與東南亞地區(qū)國家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并作為宗主國對周圍國家有一定的制約作用。雙方維持和表達和平的方式就是眾藩屬國接受中國封建政府的冊封并定期進貢,中國封建政府則負有保護其統(tǒng)治地位的義務。中國歷代封建王朝從來不贊成周邊某一區(qū)、某一國家的勢力過分膨脹,并且往往在這種勢力侵害中國或鄰國利益的時候,就要出面干預,以顯示其天朝大國的地位及其在這一地區(qū)的政治威懾力。[6]
然而,這只是安南問題的一個導火線,如果說宣德以后至正德末年安南對明朝態(tài)度的雄桀傲慢以及對明邊境地區(qū)的不斷騷擾,是明朝與安南的矛盾逐漸積累時期,那么嘉靖朝安南對明朝的絕貢則使這種矛盾突出化、表面化。嘉靖十五年(1536)十月,明皇子出生,當明朝按常規(guī)開始商議派人逾告安南國時,明朝中央才意識到,從1515年至今,安南國不貢已20年,有背叛中國的嫌疑。黎氏告變求援,使矛盾終于爆發(fā),成了嘉靖君臣所面臨的非解決不可問題。[7]
對朝廷主議出兵安南之事,第一個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乃時任南京戶部右侍郎唐胄,其上疏曰:“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貢而已,兵不必用,官亦無容遣。”為此,他從內政、外交、國內外形勢、國力等多方面考慮,提出了不可貿然討伐安南的七點理由。[8]
第一,古帝王不以中國之治治蠻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訓》。唐胄首先回顧了明朝建立后明太祖對安南的政策,從外交方面指出不征安南的理由。
元朝對外關系實行尚武政策,這對古代中國的邦交理念造成極大的沖擊與破壞。明朝建立之初,擺在明太祖面前的一個迫切問題就是如何恢復中國傳統(tǒng)的邦交秩序,在對外關系上,明太祖在南北邊防上采取“北防南和”的不同策略。對南海諸國是想通過一個規(guī)范的宗藩體系來鞏固雙邊關系。在處理與安南的關系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確立了安南作為獨立王國的地位,將其與東亞、東南亞國家一視同仁,列入“不征之國”,并列入祖訓之中以警戒子孫。二是確立了與安南關系的基本原則,誠信是交往的基礎,四海一家是與諸屬國發(fā)展關系的最高理想。三是完善宗藩關系內容,使宗藩關系從形式上漸漸走上規(guī)范化與制度化。明太祖對安南的政策,在位時雖實施上并不完善,甚至在永樂時期受到較大的破壞。但從宣德以后,明朝各位繼任者,在處理與安南的關系時,基本是在明太祖的框架下發(fā)展與調整。[9]基于這一點,唐胄搬出太祖皇帝和《祖訓》,意在勸說世宗皇帝應遵循先制,盡量避免戰(zhàn)爭與沖突。
第二,大宗既滅黎季犁,求陳氏后不得,始郡縣之。后兵連不解,仁廟每以為恨。章皇帝成先志,棄而不守,今日當率循。
永樂元年(1403),黎氏詭稱陳氏嗣絕,為眾所推,權理國事已4年,向明請封。明成祖朱棣認為存亡繼絕,陳氏以義當立,派兵護送陳氏后裔回國即位,卻為黎氏所殺。朱棣大怒,興兵征討,俘獲黎氏父子,平定安南。因陳氏宗室被誅殺殆盡,已無繼立之人,遂以安南“本中國地”于永樂五年(1407)置交趾三司統(tǒng)治,安南又入中國版圖。永樂二十二年(1424)七月,明成祖駕崩,仁宗繼位。仁宗登基后不久,很快改變其父的外交政略,試圖恢復明太祖較為務實的邦交理念。然而,明仁宗對安南的懷柔政策,并未能換來黎氏誠心的歸順,反而致使前線將領在軍事上的遲疑不決,錯失戰(zhàn)機,安南戰(zhàn)場形勢嚴峻。宣宗繼位后在處理與周邊國的糾紛時,采取了“息怨和邊”的政策,經(jīng)過多次商議,宣德二年(1427)明軍撤離,結束了明朝對安南長達22年的占領,標志著安南又重新獲得了獨立,恢復了兩國的宗藩關系。[10]
對于這段歷史,唐胄顯然是非常清楚,從太宗到宣宗皇帝,從占領安南到恢復宗藩關系,幾經(jīng)周折,這一和平局面是來之不易的。無論朝貢還是藩屬關系,中國古代歷朝經(jīng)營邊陲國家的事務,都是期望通過繼承前朝的事業(yè)來確保、鞏固自己的正統(tǒng)地位。因此,唐胄希望世宗皇帝也能繼承前朝事業(yè)。
第三,外夷分爭,中國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劉、紹、吳、丁、黎、李、陳八姓,迭興迭廢,而嶺南外警遂稀。今分爭,正不當問,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補四肢,無益有害。
五代時,中國分裂割據(jù),無力經(jīng)營邊陲,安南始為曲承美所據(jù),自此成為獨立國家。從五代至元,安南前后八次更換統(tǒng)治者,國內形勢動蕩不安,必定無暇顧及其他。因此,唐胄認為安南內部的動亂對明朝只有利而無害,對于“莫登庸篡國”事件,大可不必為此出兵,耗費國力。
第四,若謂中國近境,宜乘亂取之。臣考馬援南征,深歷浪泊,士卒死亡幾半,所立銅柱為漢極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雖嘗平之,然屢服屢叛,中國士馬物故者以數(shù)十萬計,竭二十余年之財力,僅得數(shù)十郡縣之虛名而止。況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憲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為殷鑒。
安南自秦朝起成為中國領土,設象郡治之,漢初為南越王趙佗所據(jù),漢武帝平南越后,設三郡治之,交趾女子征側、征貳反,馬援討平之,并立銅柱為界。三國時吳分立廣州轄交趾。唐初改為安南都護府,屬嶺南,安南之名至此始。
自明朝建立以來,安南屢服屢叛,尤其是永樂年間征伐安南,似乎是得不償失,如若征伐安南,極有可能落得失利的結果。因此,唐胄希望世宗皇帝能吸取前朝的經(jīng)驗教訓,引以為戒,而不是為立邊功而對安南采取軍事行動。
第五,外邦入貢,乃彼之利。一則奉正朔以威其鄰,一則通貿易以足其國。故今雖兵亂,尚累累奉表箋、具方物,款關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卻之。是彼欲貢不得,非抗不貢也。以此責之,詞不順。
南海諸藩屬國定期向明朝納貢,不僅使明朝在南海周邊樹立了威望,同時也增加了明朝的財政收入,可謂一舉兩得。明朝嘉靖皇帝登基時,安南政局動蕩,沒有前來祝賀,明朝宣詔到邊境也無人接應。安南久不來貢,明使也不能至安南宣詔,嘉靖皇帝僅以此為由興師問安南不貢之罪,并不恰當。事實上,莫登庸篡權后,安南南北對峙,攻伐不斷。同時南北雙方都曾試圖入貢明朝,爭取明朝的承認與支持。嘉靖八年(1529)黎朝舊臣鄭順、鄭昂兄弟二人試圖入朝明廷,請求出兵平定內亂,但莫氏多次賄賂于廣西守將,使之不得而入。直到四年后,安南黎氏的使臣才有機會到達明廷,控訴莫登庸篡逆竊國、阻絕貢道等罪行。鑒于此,唐胄認為安南沒有背叛中國,它并不是不想向明朝朝貢。
第六,興師則需餉。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貴州有凱口之師,而兩廣積儲數(shù)十萬,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頻興,所在軍儲悉輸將作,興師數(shù)十萬,何以給之。
征伐安南必定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及財力,唐胄認為當前形勢不允許出兵安南:第一,兩廣已經(jīng)疲于征調,內懷仇怨,如果再讓他們去出征安南,必定會遭遇反抗。進入嘉靖朝以來,在軍屯制度遭到破壞的情況下,南方的軍事力量也逐漸衰弱,衛(wèi)所士兵不堪忍受軍官的欺壓和惡劣的生活條件,大量逃亡。廣東、廣西等地的衛(wèi)所減員十分嚴重,所留士卒,也還有不少是老弱病殘之輩。第二,財力很有限,明朝中期以來,邊防廢弛十分嚴重。北方蒙古勢力占據(jù)河套地區(qū)以后,對北邊的騷擾日益頻繁,導致嘉靖朝軍費開支大增。
第七,然臣所憂,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詔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遼之役始。今北寇日強,據(jù)我河套。邊卒屢叛,毀我藩籬。北顧方殷,更啟南征之議,脫有不測,誰任其咎。
唐胄任京官以來,明王朝的日趨衰落,無不為國為民而擔憂。他從江山社稷出發(fā),以唐宋為例,指出對外軍事行動必定有損國力,因此,世宗皇帝要想明朝長治久安,在出兵安南事件上還需謹慎。
自明廷決議征討安南后,立即著手相關事宜,遣派錦衣衛(wèi)千戶陶鳳儀、鄭璽等前往云南,與巡撫汪文盛會查實安南篡逆的罪名。對此,唐胄痛斥錦衣衛(wèi)士“暗于大體,倘稍枉是非之實,致彼不服,反足損威”。懇請朝廷停止一切有關勘查安南的行動以及軍隊調動事宜。指出“今嚴兵待發(fā)之詔初下,而征求騷擾之害已形,是憂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弊罱K受害的還是廣大黎民百姓,希望世宗皇帝綜合考慮諸方面因素,“請停遣勘官,罷一切征調,天下幸甚”。
鑒于唐胄等反對派的意見,明世宗雖然沒有放棄軍事干預安南的決定,顯然也受到反對派的影響,因此暫時擱置征討的準備工作,只是“敕邊臣先體勘之”。從嘉靖十五年(1536)至嘉靖十七年(1538),明朝議征安南之事歷經(jīng)三起三伏,在長期的爭論中,明世宗在對安南的政策上終于有了改變,吸取歷史教訓,采納朝野群臣的建議,滿足于將安南作為藩屬國的地位,從用兵而改為安撫,從堅持莫登庸還政于黎而改為可以承認莫氏的統(tǒng)治,條件是尊明朝為宗主國。
唐胄是嘉靖登基后啟用的官員,就任后屢得擢升,圣恩不薄。一般來說,唐胄理應知恩圖報,然而,唐胄并未因此阿諛奉承、畏威保位。嘉靖十七年(1538)六月間,世宗決定以他的生父“獻皇帝”入祀明堂饗禮配上帝,唐胄冒死上疏,在明堂之議中違忤了旨意,觸怒了皇帝,權貴們也乘機攻擊。唐胄因此被捕入獄,遭嚴刑拷打,隨之被革職還鄉(xiāng)。是年冬遇恩赦,得詔復冠帶,準備重新起用。然而,唐胄終因身心遭受雙重打擊,不堪折磨,臥病不起。嘉靖十八年(1540)農歷四月十三日唐胄卒于家中,時年68歲,葬于陶公山。隆慶元年(1567),張居正入閣重振朝政,穆宗皇帝才下詔恤錄,贈唐胄都察院右都御史,賜祭葬,并派廣東按察司左參議夏道南來瓊主持諭祭,旌表孤忠。
明朝時海南人才輩出,然而在明史“列傳”中所記載的瓊州籍名臣只有丘濬、海瑞、唐胄三人。《明史·唐胄本傳》載:“胄耿介孝友,好學多著述,立朝有執(zhí)持,為嶺南人士之冠?!睂μ齐械脑u價很高,在安南事件中,唐胄不畏權勢、為國為民、勇于納諫,體現(xiàn)了剛正不阿的瓊州正氣!
[1] 符和積:《明代海南島“賢才匯興”局面產生的原因》,《學術研究》,1984(4),P105。
[2] 王俞春:《海南進士傳略》,花城出版社,1998,P 66。
[3] 胡素萍,章佩嵐:《海南古代書院》,南方出版社∕海南出版社,2008,P 35。
[4] 王俞春:《海南進士傳略》,花城出版社,1998,P 67。
[5] 冷東:《明嘉靖朝之安南事件》,《中國邊疆史地研究》,1998(3),P 41。
[6] 李福君:《明嘉靖朝征安南之役述評》,《天津師大學報》,1997(2),P 32。
[7] 李福君:《明嘉靖朝征安南之役述評》,《天津師大學報》,1997(2),P 33。
[8] 彭清壽:《中國歷代安邦治國方略集要》,海洋出版社,1993,P 613~614。
[9] 陳文源:《明朝與安南關系研究》,暨南大學,2005,P 1。
[10] 陳文源:《明朝與安南關系研究》,暨南大學,2005,P 42。